欢迎访问123查范文网!

当前位置: 123查范文网 > 公文写作 > 心得体会 >

2024年心得体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心得体会(优质18篇)

时间:| 作者:曼珠

心得体会不仅有助于我们巩固所学知识,还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和成长。接下来是一些普通人的心得体会,可能并不出名,但由衷地分享自己的成长心得。

法治政府创建心得体会 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国家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社会问题也愈发复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一个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基于我的实践经验和观察,我深信法治政府的创建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250字)。

依法行政是一种基于法律体系运行的行政管理方式,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优势。首先,依法行政可以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减少滥权现象的发生。其次,法治政府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并推动经济的蓬勃发展。此外,依法行政可以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从而有效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

在法治政府的创建过程中,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不容忽视。首先,政府和法律机构应加强合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政府应积极加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制培训机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政府还应重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起民主和透明的决策机制。

在实际创建法治政府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政府与法律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问题。政府和法律机构需要加强沟通,建立起紧密的工作联系,减少制度冲突和合作阻力。其次,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也是关键问题。政府应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确保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此外,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评估也是必要的,为政府改进工作提供必要的反馈和建议。

第五段:结语(200字)。

法治政府的创建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才能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的长久稳定与繁荣。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打造出一个更加法治、公正、透明和可信赖的政府。

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 篇二

法治政府是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裁判的政府。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权、执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秉持公正和公平,以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名公民,我对法治政府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感悟,下面将结合自己的体会,谈一谈法治政府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二、坚持依法执政。

一个良好的法治政府首先要坚持依法执政。在这种政府中,行政机关颁布的政策和法规都有明确的依据,而且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仅会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也会让民众更加信任政府,从而提高政府的治理效能。因此,法治政府需要坚持依法执政的原则,把法律作为具体行政决策的指引,不能私自更改政策,更不能随意打压异见声音。

三、保障公民权益。

法治政府不仅要遵循法律,还要保障公民的权益。政府应该通过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切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政府应该在立法和政策措施中有意识地促进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各个领域的发展。这样才能让国家的各项制度更加完善,为百姓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四、落实法治理念。

一个好的法治政府,在重大事项上面也要严格依法行事,不能凭个人喜好做决策或擅自给予裁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公正对待每一个公民,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要落实法治理念,不断强化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其执行宪法法律的能力,加强管理和监管,避免出现以权谋私的现象,让公正和公平成为治理的核心价值,保证公正和公平的评价环节,提高社会公正起效能力。

五、加强公民投诉渠道。

法治政府对于公民投诉应该是积极的态度,制定具体的法律和规定,让公民有权利进行投诉,情况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达到保护公民权益的效果,同时也强化民主制度。政府应该建立开放的投诉渠道,一旦有公民的诉求,要认真听取和处理,及时回复和反馈,同时如有重大问题,需要开展调查和处理,最终要公布处理结果,让民众对于政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结束语。

法治政府是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保证社会稳定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现在,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倡导和实践法治理念,各种对于法治的体系建设和制度完善也在不断推进中。对于一个法制社会来说,打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就是最根本的工作之一。法治社会热爱法律,尊重法律,尊重法治政府,这是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

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 篇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对于治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年轻的公务员,我深感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发展的必要性,下面就分享我对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础。

政府治理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有效地治理社会问题和发挥政府的职能对于建立法治政府至关重要。提高政府治理水平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共享和信息平台,加强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政府在处理社会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时更加高效和及时。同时,政府需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公民的参与,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依法行政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

作为公务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做到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可以有效消除腐败和非法行为,保障企业、市民、公民、农民的合法权益,维系社会治安和稳定。政府要先行示范,加强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公正执法、保障司法尊严和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社会生态环境。

三、推进政务公开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通过公开政务信息,使政策、法规,政府活动和工作计划等方方面面为公众所知。加强政务公开可以促进政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增强政府的民主性和公信力,加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此外,政务公开还可以提高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工作效益和效力,促进政府机构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四、保障人权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全面保障人权,这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权利。保障人权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摆脱传统思维程式的束缚,建立和完善人权保障机制,加强对人权的宣传和教育,推进人权相关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于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关注和保障,消除各种歧视,为不同群体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五、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

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政府机构要积极发挥其作用,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各种机制和系统。同时,需要大力推进全社会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做到守法、敬法、信法、用法。这样,才能完善法律建设,协调政府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形成一种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推进国家法治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人类文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法治政府的建设意义重大,是现代化政治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治理水平,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权,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性格局,实现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创建更为完善和先进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篇四

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如果因为执法人员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现错误,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那么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筑建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奢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文明执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杜绝无效或引起复议败诉案件的产生.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业务素质低下,以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就会引起被执法对象和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就会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争执,这样的后果就是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一来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业户、车主之间能化矛盾为统一,相互尊重,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耐心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可以化解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广大经营业户、车主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道路运输安全的社会危害性,来减少冲突,使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依法行政,首要的问题是行政权力的法定化。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自觉地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是江总书记讲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在政府行政领域的主要方面,包括政府职责的划分、行使的范围、运行的程序等都要法定化,都要有法可依。

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力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社会的首要之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可以有效防止"人治"和政府职能的随意化,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防止滋生腐败。

依法行政,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也是宪法体现的根本原则。

中国要建设全面的小康,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要性:

面,各级政府机关以法律为依据管理各种事务,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受权力、履行义务,对那些不能够正当行使权力和不能够很好履行义务的人们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也必须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必须用法律这把尺子衡量是非对错,而不是施权者的主观意识所决定。干部的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绝对不能够越权或者违法施政。法律约束被管理的公民,同时也约束施政的国家公务员,这是统一的。管理者依法办事是前提和基础,他们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使被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有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才会有公民遵守法律,社会才能走上法治之路,公民的生产,生活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转,公民才能有安全意识和创造意识,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依法行政相关书籍,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各类事务时不至于偏离“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这一航道。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只有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才能保护该保护人群的利益,对那些不履行义务、违法乱纪的人严厉打击,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越迅速发展,对法治化要求就越高。这样,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管理者,各级政府行为必须更加规范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没有健全的法律,就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不能够依法行政,就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改善投资环境,也就不可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

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活动,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纪律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增强人民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纪律观念,而这三种观念恰恰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依法行政要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保证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实施行政行为。

6、依法行政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归根到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据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律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是立法意义上的法律。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原则,依法行政是将着眼点放在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基本保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应规范、程序正当、内容适当”的要求,这是财政部门进一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纲领性文件。因此,通过深入研究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是我们财政法制工作者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列举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新阶段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的同志认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个矛盾,是相对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当前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实施财政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化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推行,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1.部分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主体是执法活动的基础,主体不合法则所有活动皆不合法。各级财政机关是法定执法主体,临时机构、财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委托行使执法权的部门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财政行政执法活动,而在实践中以“某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某局某处”(内设机构)或“某局某稽查队”(委托机构)名义执法,或者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财政部门执法队伍素质也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面临财政职能转变,任务不断增加,部分财政干部跟不上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行政的要求不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际中,老观念、老框框、***惯仍严重影响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等。

2.执法依据滞后,财政立法水平不高。从我国现行的财政行政执法依据来看,财政法律数量偏少,仅有《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有限的几部,而财政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偏多,且较杂乱,不统一,甚至有些互相矛盾,变动又比较频繁,一些急需法律调节的重要领域也仍有空白,不仅影响财政管理的质量,而且也影响到财政部门严格执法的效果。

3.有些执法行为还达不到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主要有:一是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分权体制,不利于财政民主性和法定性的体现,地方财政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财政执法权,使部分财政执法陷入窘境;另一方面是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财政国库管理与人民银行金库管理,财政税政管理与税务税政管理等执法领域,各部门间往往存在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二是执法权责难以统一。财政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在实际工作中权责脱节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执法行为偏离法律的轨道,侵害国家、社会和群众的利益。三是执法方式滞后。一些财政机关缺少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执法方式依赖性大,执法方式落后单一,执法效能低,进而造成管理难度大、成本高、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执法程序达不到合法、合理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在程序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如执法不按照法定流程走,随意增减步骤;不保留反映执法过程的档案,或档案不全;不履行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同时下达,剥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应有的独立性,权力不足,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同时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当前最重要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它承担着监督执法过程,保障依法理财的重要功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存在着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考核评议缺乏经常性;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造成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往往是过错纠正了,但在处理责任人问题上却迟迟没有结果。三是执法监督过程不科学。执法监督责任制与执法实际脱节,没有自觉地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当中;一些配套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处在低水平上,执法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有些部门只注重纠正、惩治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忽视执法监督的防范功能,等等。

二、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执法的建议。

当前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先进的法治理念、制度与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体制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培育依法理财理念,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监督力度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1.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财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财政执法人员是财政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各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在用人、政绩考核等方面,把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方面,以推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

2.进一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十年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其中主体部分强调的就是“深化财政改革”。为此,我们认为,财政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财政体制,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二是要完善和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三是转变财政职能,建设公共财政,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逐步减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四是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五是要积极稳妥地继续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在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同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继续完善消费税、改进个人所得税等。

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重,局部服从整体,避免财政法律法规互相冲突,互相矛盾。

4.大力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财政部门推行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理财的要求。因此,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除了要着力解决好立法和体制、观念和认识、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问题外,还应切实进一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篇五

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2010。

姓名文江。

学号20100402032。

任课老师王树梅。

摘要:和谐社会”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状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谐理念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法治型政府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然而,面对今天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面对转型期行政权力过大、权力失衡、监督乏力等问题,怎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呢?怎样才能实现和谐的法制社会呢?这是一个难以避免的话题。

关键词:政府;依法治国;政府体制改革;权力制约。

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华民族跨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如果没有法制、没有法律的调整和支撑,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实现,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就没有保障,实现社会和谐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目前政府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我国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工作中权限不清,责任不明;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中官本位意识仍然存在,政府工作人员素质较低;政府执法中,深层次的保护人权、发扬民主的要求没有满足;政府工作中立法、执法、监督的体系还不完备,法治工作效能发挥有限;政府工作中廉政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等等现状。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千千万万个“奉法者”的不懈努力,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制社会,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国家是我们必须做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当前的大事,也是我们走向法制社会的必经之路。为做到依法行政,建立法治型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合法性、程序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树立法制观念。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维护法律权威,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潘恩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树立权力制约观念。只有使权利得到制约,才能推进依法行政。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必然导致腐败。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也指出:“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正如学者哈托格所说:“大多数形式的法制概念被说成是导致一种受限制的政府形象。一个政府只有在它认识到有些事情是它不能做的时候才是合法的政府。”所以,方政府放下架子、增进共识、服务于民的姿态,这意味着“责任政府”的宏伟目标已经深入行政系统末端。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政府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一种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是以完备的行政立法为前提条件,有了法,行政机关才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

1、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立法的良性化;

2、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必须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各级行政机关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3、要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对权力行使的有力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只有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

1、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要加强政府专门监督;

4、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于机制问题。

什么是机制?机制是关于事物发生、发展的机理,是其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和方式,是促进其发生、发展的原动力。三十年前,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并从此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核心机制。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长效机制。我们经常说,依法行政取得成绩的原因在于领导重视,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在领导。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机制是“首长”推动型。调查中普遍反映,现在依法行政的氛围不如《纲要》出台那个阶段。一方面我们十分重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另一方面,我们很多方面的工作没有形成合力,没有成为一以贯之的主线,抵消了已经取得的一些成果,甚至又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一方面,我们已经看到存在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又让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成为“问题”的“问题”。依法行政要破除首长推动型的机制,矫正行政首长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方式,需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转化机制。必须建立机制推动型为主的建设法治政府新体制,弱化以个人的“看法和注意力”起决定作用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健康发展,使这种动力具有原生性和内生性,形成保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本的、有效的和长久的机制。通过强化机制的作用使政府法治建设回归到“法治”的应有之义上。

要的监督,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还是粗放式的,不论在一个部门还是在一个地区都显现出与落实《纲要》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性和发展的明显不平衡性。因而总是把依法行政当作软指标,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把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干部考评、升迁等管理的内容,与个人利益建立相关的联系机制。如何整合力量,加强监督,需要很好地研究。

三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当前,改革与发展又进入到了一个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期。应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决不能再走就经济抓经济的老路,必须高度重视法治的作用,发挥法治的力量,用法治来保障改革发展的成果不会得而复失,用法治的来创造和实现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推动作用,是先进、成熟的社会管理理念。法治先行,必然步步先行;法治天下,必然昌盛久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法治工作。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新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做好常规性和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着力抓好法治政府标准的实施。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社会管理创新规划。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目前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草案和评价方案。一旦审定后下发实施,各级政府将认真承担起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做好宣传、指导和评价等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标准的贯彻实施。

着力抓好立法方式的改进。更加注重主导协调,把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审核等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更加注重立法实效,着眼于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上位法的具体实施性问题,有几条规定几条,防止和克服“大而全”、“小而全”以及大量搬抄上位法规定的现象。更加注重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改进立法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选择一些项目,探索网上与登报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着力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推进。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面上推开。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和单位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性意见,积极予以推进。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试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快政府法制监督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行为;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审查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省本级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有关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作职责。同时结合“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工作,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科学、有效管理。

着力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切实担负起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员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做好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调解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定办案人数不落实、复议职责不履行、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规程,完善行政复议格式文书,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推行行政复议听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专项监督检查。试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

着力抓好政府法制的信息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互动合作,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依法行政以及政府法制等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加强政府法制门户网站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工作交流平台、信息公开载体、公众参与渠道、法治宣传窗口。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篇六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改革开放30年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和保障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xx大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我们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保障其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以保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并促进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保障并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去把握,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去谋划、去安排。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要重点研究通过依法行政促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方法,切实强化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义的根本转变,促进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变。要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新机制、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确保重大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行政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着力培养社会公众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总结。

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敢于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要切实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善于从政治上、战略上思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方向、抓住大事、谋划全局,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善于把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运用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去,创新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效的唯一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是否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真正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全过程。

科学理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指南。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实践、新发展,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观点,形成科学理论并用以指导新的实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为依据,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入研究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在探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规律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法治政府建设 心得体会 篇七

近年来,我国致力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作为一名参与其中的普通公民,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愿意与大家分享。

首先,法治政府建设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有效手段。在法治政府的引领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法律的适用和实施正逐渐趋于公正合理。在我自己的经历中,我曾因合同纠纷与他人发生争议,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公正地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例在社会上并不罕见,也正是因为有了法治政府的保障,人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在逐渐实现。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效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廉洁性。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我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府的决策与管理工作更加透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也进一步增强。我曾参与过一次政府召开的环评听证会,通过透明的程序和公正的评判,政府与公民形成了互信互动的良好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此外,法治政府建设还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工作,使得政府管理更加廉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更加公正合理。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能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态度引导和推动社会治理工作,通过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加强对各个领域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我所居住的小区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由于法治政府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小区物业职责明确,服务规范,居民的共享资源也更加公平合理。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法治政府建设可以加强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法治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国提高了政府的决策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国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法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进一步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参与法律事务,与政府建立起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自身法治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法治政府建设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保障公民权益、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改善社会治理、增强国家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好处和意义,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为实现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为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稳定和可预期的环境,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 篇八

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它可以保证人民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学会理解和体验法治政府,了解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和价值。通过长期的思考和实践,我深刻地意识到,法治政府不仅是一个制度,更是一种精神和文化。在这个问题上,我有很多的感受和感悟,下面我要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是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律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来实现社会秩序、公正和公平。法治政府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一是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二是权力合理、公正执行;三是法律适用、公平公正;四是人民参与、真实民主。只有当这些特征得到了充分保障,法治政府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现代化社会的关键所在。它可以为人民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使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法治政府还能够保持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更重要的是,法治政府可以提高国家的形象和软实力,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因此,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全面而深刻的进程,需要党和政府的全力支持和人民的共同参与。

法治政府需要进行长期的建设和推进。这需要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正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能力。同时,要加强民主法治教育,提高人民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作为公民,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规意识,自觉爱护国家法律制度和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段:结论。

总之,法治政府是我们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它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进程。我们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加强对法治政府的理解和认知,积极地推进法治建设,为中国的现代化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 篇九

法治政府是以法律为基础的政府形式,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和平等保护。作为一名公民,我认为法治政府是现代化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过去我认为法律只是制定禁止某些行为的规则,但是通过学习,我明白了规则的制定背后的意义。遵守法律不仅仅是为了规避罚款和惩罚,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是保障个人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

第二段。

法治政府不仅仅是制定规则,更是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这也是使法律得以维护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变革有常的道路上,法治政府也在不断完善自己,加强规则的制定和落实。比如近年来,在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系统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而我们每个公民,也应在法律的范围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共同保障社会坚定地向前行进。

第三段。

法律的规范使我们的社会更有秩序,法治政府的建立更是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而这种公平和公正,不仅是对广大人民的保护,也是对政府自身的要求。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针对所有人的,政府和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政府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公民则要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建和谐稳定的现代化社会。

第四段。

法治政府不断建设和完善,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法制保障。而对于公民来说,要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崇尚法律,不断提高自我素质和品德修养,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公民也可以增加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构建一个理想的法治社会。

第五段。

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积极遵守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崇尚法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构建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同时,也期待政府更加注重民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和完善。法治之路不断前行,我们应该携手前行,共同铸就更加美好、平等、公正的社会。

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 篇十

在中国,法治是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之上,而法治政府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短短数年之内,在中国,法治建设就取得了长足进展。本文将介绍我对于“心得体会法治政府”的理解和认知,旨在通过个人角度唤醒关注法治,支持法治,尊重法治的态度。

法治政府是保障法治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重视民意,保持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才能让人民对于政府的公信力有所提高。法治政府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法治政府还要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中国在近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得到了世界范围的关注。当前,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许多政府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比如,通过对企业负责的扶持政策、减税降费的等支持,以及加强对打假等非法行为的打击与整治。这种法治化的思路,不仅有利于政府机构的改善,也能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和透明。

3.法治政府在保障良好营商环境。

在现代市场生态中,拥有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成长的基石。因此,政府应当为营商环境创造积极的条件。法治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因此,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只有让企业发展好,才能让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国家与民众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4.法治政府在优化民生服务的实践中的作用。

法治政府还可以在优化民生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机构承担的职能和服务对象越来越多。管理和服务机构就需要以法治为前提来完善政策体系,让公共服务更加规范,标准化。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民众的需求,也可以通过开放公共资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竞争力升级服务质量水平。

5.结束语。

法治政府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指导性和影响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政策法规和法律法规作为程序和依据。在保障公民自由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切实体现公共权力的合理合法行使。构建夯实全面法治基础的长期机制,落实权责分明的全面责任制,就能将法治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之上,服务于人民,推进中国社会稳步繁荣发展。

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 篇十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治理和政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政府作为现代化的基础之一,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需要对于法治政府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法治政府是指政府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定程序以及人民民主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效率原则、依法行政原则等法治要求的一种政治治理模式。它的核心价值是权力制约、法律保障和公众参与。

法治政府的优势和必要性在于,它能够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政治信任,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在中国,法治政府的实现不仅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要依托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环节来保证,以此推动社会的进步。

作为普通公民,我在生活中也不断感受到法治政府所带来的便利和保障。例如在各种消费纠纷中,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生意往来中,我可以通过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法治政府让我感受到了一个安心、公正的社会环境。

尽管法治政府有很多优势,但是它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存在缺陷,导致一些行为难以被有效管控;政府部门对于法治意识的缺失,导致一些行为出现问题。因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政府,必须摆脱一切障碍,努力让法律得到规范实施、公正强制、公众有效监督等多个方面的支持。

第五段:未来展望。

最后,展望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从各方面考虑,加大对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行政与司法力量的协作,使这两种力量能够相互融合,共同呈现出一个统一的、公平的司法系统。同时,在全社会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并支持法治的实现。总之,我们相信,在不断地推进下,中华法治必将成为中国社会的常态,让国家不断前行。

法治政府创建心得体会 篇十二

法治政府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导向,以法律为手段,以法律为目的的政府形态。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作用。以下是我对法治政府创建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治政府的创建需要明确的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政府的核心,决定了法治政府的发展方向和效果。在法治政府的创建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法治国、以法治政府、以法治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法治政府的创建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法律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法律体系是法治政府的支撑。在创建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应完善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和审查等各个环节,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强对法律体系的维护和发展,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法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需要。

第三,法治政府的创建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执法机制。法律的实施是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法治政府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法治政府的创建过程中,要加强对执法者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内部监察机制,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法治政府的创建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法治政府不是权力的滥用,而是公权力依法行使的过程。在法治政府的创建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的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法律实施,实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参与的引导和培养,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供更多的参与渠道,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

最后,法治政府的创建需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推动法治观念普及和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在法治政府的创建过程中,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树立法治的权威性和正当性,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强对法治政府成果的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干部和公众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的创建中来。

综上所述,法治政府的创建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在实践中,我们要以明确的法治理念为指导,健全法律体系,建立严格的法律执法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政府的创建提供坚实保障。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依法治理的社会环境。

法治政府教学心得体会 篇十三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为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我参加了一期法治政府教学培训班。通过学习,我对法治政府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也获得了许多实践经验。下面将总结我在培训班中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在培训班中,我学到了法治政府的核心理念是“依法治理、公正廉洁”,它要求政府机关在决策和执行中遵循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使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最佳方式。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执政合法性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和信任,必须充分尊重和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才能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实现政府工作的公正、廉洁和高效。

与此同时,通过培训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政府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治素养。政府工作人员要做到合法执权、合法行政,就必须学习法律,熟悉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培训班中,我们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通过这些学习,我掌握了政府工作的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责任,学会了在工作中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不超越自己的权限,不滥用职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培训中,我还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有时会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指导,导致决策不够科学和合理,执行不够规范和公正。通过培训,我明白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不仅是为了加强政府的自我约束,更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决策的合法性才能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才能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更加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法治思维的引领,引导同事们更加注重合法行政、聆听民意、妥善处理矛盾,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在培训班的最后一天,我们组织了一次模拟案例分析,并进行了集体讨论。这次活动让我有机会将所学的法治理论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治政府的实践意义。通过案例分析,我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的过程。政府工作人员要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同时,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监督政府决策和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只有政府与社会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取得更好的法治成效。

通过这次法治政府教学培训,我受益匪浅。我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法治素养;同时,我也明白了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必将在实践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法治政府 心得体会 篇十四

摘要: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对法治政府的建设和发展有着深刻的体会和认识。本文将从法治政府的基本概念、对国家治理的意义、建设中的挑战、实施法治政府的必要措施以及法治政府的发展前景等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法治政府是以法治为核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府形态。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政府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我国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上升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确保政府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政府的建设对于国家治理意义重大。一方面,法治政府可以减少政府的干预和任意行使权力,确保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有效遏制和防范腐败现象。另一方面,法治政府为社会秩序提供了稳定的保障,促进公民权益的保护和实现,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通过法治政府的建设,才能建立起一个有序、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需要时间,全社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理解有待提高。其次,存在一些地方政府违法乱纪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再者,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系统性改革,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配套改革的推进等。总之,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需要持续改革和创新。

为了实施好法治政府,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首先,要加强法治意识的培育,提升全社会对法治政府的认同和支持。其次,加强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确保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此外,要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腐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另外,要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素质,增强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段:法治政府的发展前景。

发展法治政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随着法治意识的深入人心,法治政府的建设将不断推进,政府权力将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同时,法治政府将不断追求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法治政府的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光明。

结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明白法治政府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重大。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行依法行政和完善监督机制,我国正在朝着法治政府的目标稳步迈进。作为一名公民,我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共同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篇十五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教学心得体会 篇十六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治政府在我国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加强对法治政府的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我校开设了法治政府课程。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深深体会到了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对法治政府教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治政府课程使我更加了解了法治的内涵和基本原则。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法治的基本概念、内涵和重要原则,如公正、公平、公开、权威等。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法治政府是以法律为基准来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法治政府的实施需要公平公正的司法系统和权威的执法机构,以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公平合法地享受自己的权益。

其次,法治政府课程的学习帮助我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学习法律的规定和案例分析,我深刻地认识到社会行为需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法律的存在和执行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重要影响。法治政府课程还教导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培养我们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这无疑有助于我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正确地分辨和处理,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水平。

此外,法治政府课程还提醒我关注社会现实,热爱法治。通过讲解案例和分析法律的实际应用,让我了解到了很多社会问题的背后都存在着对法治的需求和追求。学习法治政府课程让我认识到,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安定。因此,在学习法治政府课程的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了要时刻关注社会动态,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

最后,法治政府课程的学习还加深了我对法治政府的认知和对政府责任的理解。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通过学习法治政府课程,我更加明白政府要以法治为基础来行使权力,落实好各项法律法规,保护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同时,政府在履行法治职责的过程中,也必须做到权力透明、决策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批评。

通过学习法治政府课程,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政府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才能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尽自己的力量,宣传法治,倡导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到法治带来的社会发展和进步中去。

法治政府 心得体会 篇十七

法治政府是指政府行使公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的一种方式。作为一个公民,我有幸生活在法治政府的保护下,多年来我对法治政府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法治政府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一个法治政府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准则,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公民的权利和责任。宪法的存在确保了政府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一个法治政府中,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宪法的规定,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宪法是法治政府的根本保障,它为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保障了每个人的权益和自由。

其次,法治政府必须实行分权制衡。分权制衡是指将国家权力分散给不同的机关和部门,并通过相互制约和制衡的关系来确保权力的平衡和监督。一个良好的分权制衡机制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利益,并确保政府的公信力。我在实践中感受到,分权制衡能够有效避免政府过度集中权力,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保障了法治政府的公正和透明。

第三,法治政府必须实施公正的司法制度。司法是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要素。只有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才能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制度的重要性。在我遇到问题时,法院为我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开的审判平台,对我的权益进行维护。这使我更加坚信,只有法律的公正才能保障每个公民的公平。

此外,一个法治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法治政府落实法治的重要手段。只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才能使法治政府的决策合法、合理和可行。在我的观察中,法律法规为政府行使权力提供了明确的界限和规范,也为公民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准则。当每个人都遵守和信任法律法规时,社会才能更加安全有序。

最后,法治政府需要保障公民的参与和监督。公民参与和监督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责任,可以有效地促进政府的民主化和公开透明。作为一个公民,我觉得自己拥有权利参与政府决策和监督政府行为的同时,我也要永远保持对政府行为的关注和监督。这样,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民主、公正的社会。

总之,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政府形式。通过宪法的规范、分权制衡、公正的司法制度、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公民的参与与监督,法治政府保障了公民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正义。作为一个公民,我深刻体会到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价值,也愿意为维护法治做出自己的努力。我相信,在法治政府的保护下,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公正、有序,我们会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清廉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篇十八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设清廉法治政府,为民众提供廉洁、高效、公正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幸参与其中,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我的观察中,建设清廉法治政府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廉洁养成;完善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腐败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反腐败力量;构建更加透明和规范的决策机制;加强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下面我将逐一展开。

首先,建设清廉法治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廉洁养成。领导干部是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楷模,他们的言行举止影响着整个社会风气。因此,我们应注重思想教育和道德养成,用好教育和引导这一杠杆。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了解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形成工作推动和监督的有机结合,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廉洁作风的标杆。

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腐败行为。只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执法,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现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反腐败法律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堵塞法律漏洞。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形成极大的震慑力。此外,还要强调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反腐败合作,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反腐败合力。

第三,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反腐败力量。在建设清廉法治政府的过程中,监督是重要的手段和保障。要建立完善的监察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监督权力的运行规范。同时,要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和专业化能力,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此外,还要鼓励并保护舆论监督,利用媒体等各种渠道对腐败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

第四,要构建更加透明和规范的决策机制。透明、公正的决策是清廉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也是体现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要建立开放透明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和规范。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的多声音。同时,要加强决策的公开与透明,对决策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的说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最后,要加强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石,广泛有效的社会参与是建设清廉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加强对社会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反腐败工作。要拓宽民众参与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强对腐败问题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形成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只有全社会形成了反腐的合力,才能有效地建设清廉法治政府。

总之,建设清廉法治政府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包括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廉洁养成;完善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腐败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反腐败力量;构建更加透明和规范的决策机制;加强社会参与,形成全民反腐的良好氛围。只有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实现清廉法治政府的目标,让人民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和权益保障。而这些也正是我们当前和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和任务。